我們附近住了一位前輩創作者,剛住進來的時候總覺得他對我們不太友善
這件事困擾我許久一直無法釋懷,某天午後,這位前輩照常在散步中經過
店門口,我鼓起勇氣要跟他理論我的藝術到底哪裡出了問題!我們爭辯台灣
教育、藝術的目的、藝術家的職責最後才知道前輩和我其實是類似的創作
者,一樣的厭惡台灣派系爭鬥的美術環境、一樣的無法認同台灣過於資本
功利的藝術目的、而且一樣的認為藝術家的職責並非只是不求甚解的在作
品上濫情賣弄,因為這樣與大環境格格不入,所以前輩鮮少與主流和活躍
的團體往來,只透過策展與寫作詩文發表保持他發言的權利,經過那次爭
辯後我與前輩經常談論藝術,而且我倆都認同這樣的談論過程即是創作的
一種方式。事實上將創作的意義擴延到生活態度上並非只可比擬中國文人
對於精神生活的展現,甚將其比作文人生活有不精確的疑慮,因為藝術創
作以文人的存在處之經常只是在展現一種閒雲野鶴的閒逸態度其間少了創
作應有的責任功能,尼采說 " 唯藝術為人類之救贖" 果如此,那藝術的目
的或說藝術家的目的即是要為任一時代解困,那 如何解、困又為何?就是一
個創作者所必要面對的龐大議題,要說文人存在只可是藝術創作中脫離形
式必然的窮盡態度,在一切回歸至最根本的存在狀態時、生命與群體在當下
"所困為何"展現之時,那就必須亦然脫離閒逸避世的階段,構築以何為"解"
的系統,也就是擴展至群的可能思維,由神聖自然出走的人類在回歸之時必
定是在文明群體的基礎上回到自然,以此假定神性的存在才具備完整,提升
的藝術道路是為眾人提供一條屬藝術的共有道路,過程裡所生發一切形式、
工具因人而異、因地制宜,因此我們可以知道"人人是藝術家"說的並非人人
都要開始學習藝術創作、並非要勉強而彆扭的生產出一些能夠展覽的作品,
其實真正的意思是要將創作的思想包容到個人生活裡,我試想這是創作者該
負起的職責,於是創作可說是一點也不神秘、一點也不消極,話說回來,我
要說的是在台灣這樣惡劣的藝術環境裡,像前輩這樣隱然、沈潛的創作者是
否比那些只懂裝神弄鬼的藝術小丑要來的令人敬佩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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